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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获悉: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科学布局和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缓解木材供需矛盾,保障我国木材安全,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包括1849个建设单位,并根据自然条件等因素,将长江以南地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长江以北地区作为适度建设区域。同时,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将大力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培育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2284万亩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1406万亩以上。《方案》强调,“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要严格实施管理,编制建设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监管,集约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培地块全部落地上图,不得在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要完善制度标准,推广良种壮苗,加强乡土树种选育、扩繁和推广应用,优先选择良种壮苗造林。
2012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工程启动以来,累计落实资金1400多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10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总数超过360万个,木材产出收入超过1500亿元,依托国家储备林开展的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收入近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