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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3月23日凌晨,深交所官网显示,南玻A(000012)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相关增持计划是否具备可实现性、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情形。
据了解,3月22日晚间,南玻A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的《告知函》,获悉冠隆物流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本次增持股份的平均价格为6.62元/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同时,冠隆物流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6%。同时,公司在公告中称未收到冠隆物流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的书面承诺。
资料显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集团”)通过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持有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100%的股份,华利通持有冠隆物流51%的股份。
深交所表示,此次增持主体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资金紧张等重大风险情形。同时,基于公开资料显示,宝能集团、钜盛华等主体涉及存在被相关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情况。
对此,深交所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详细说明本次公告称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的具体来源,包括不限于是否属于借贷资金、理财资金、资管计划产品资金或其他金融衍生产品资金,以及相应资金能否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而导致增持计划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增持计划是否具备可实现性、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