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递!万安科技: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资料图片)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5,776,726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3.3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5,312,92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3.2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3,8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9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5,796,02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7.4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332,22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7.36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3,8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6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同意股份数:255,776,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同意股份数:35,795,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5,773,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同意股份数:255,773,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5,792,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同意股份数:35,792,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73,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92,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73,3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92,6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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