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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4日在郑州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3)》(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以来,各自贸试验区形成制度创新成果537项,涵盖投资、贸易、金融、全过程监管等领域,其中有120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各领域推动了新进展。
该报告在郑州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期间发布,发布人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崔卫杰表示,自贸试验区作为高水平的开放平台和载体,在贸易、投资领域制度创新成果较为丰富。具体来看,上年度537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投资领域占107项,贸易领域131项。
其中,投资领域有1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政务服务、涉税事项、国企改革和跨境合作方面取得新突破。贸易领域则在通关监管、运输流程、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与贸易相关服务方面,有32项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了新进展。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表示,自贸试验区应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一方面,自贸试验区亟需加快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中国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
另一方面,要扩大市场准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在投资和服务贸易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推动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力度,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端服务领域。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跨境服务贸易管理新模式。(完)